建言献策 Opinion
實現天下大同的不二法門

根據中外新聞、互聯網信息和我的經歷綜合所得的結論,任何年齡、階層、職業、國籍、種族等等都有機會是親中友華護港的人,反之亦然。因此我認為以下做法是尤其必要的,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和外國政府保持正常關係,我們中國人民要和親中友華護港的人保持友好關係,我們中國人民要和反中辱華亂港的人對抗到底,不論對方是哪一個政府或者人。

世上每一個個體都必須有朋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例外,換句話說就是習近平主席常說的擴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朋友圈,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肩負起主要責任。外交部人員經常到處走訪其他國家,或者經常接待來自其他國家的訪客。

我們每一個中國人民也需要幫助國家擴大朋友圈,其實我們幫助國家擴大朋友圈等於幫助自己擴大朋友圈,因為我們好生對待一個外國來的朋友,這個新朋友會把其遇到的經歷告訴給親戚、朋友或熟人,從而讓世界上更多的人對我們中國人民產生好感。

雖然我是主張反對法西斯和正視第二次世界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但我絕對不是主張反德、反意或者反日,因為當時對其他國家和民族的人們造成傷害的戰爭罪犯是法西斯政府、軍隊和支持者,這不是和其國家或者民族的全體人們都有關連,以上想法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國政府之間的角力,還有和澳大利亞政府之間的角力,以及和印度政府之間的角力。以上角力和親中友華護港的美國人、澳大利亞人和印度人是無關的,我相信他們在某個程度上也會受到其政府無故挑起爭端而受到連累。

以前有一部電影的一句話是「華人與(某種動物)不得入内」,即是某個場所不接受華人進入,我相信全體中國人民看到或者聽到這一句話都不能接受。既然我們不能接受,我們不可以把這一種惡劣行徑放在別人身上,因為己所不慾,勿施於人因此我建議通過法律懲罰惡意對待或者歧視異族行為的人,這法律是相向而行,即是我們不可以歧視別人,別人也不可以歧視我們,從而達至公平合理的規則約束彼此的行為。不過,以上主張不是優待任何一個民族、種族或外來人,而是建基於公平合理之上。

2021/11/15
國際婦女節3月8日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假期日

最近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内地營業的網上英語課學習,我和老師討論國際婦女節,說起古代女性沒有婚姻自由和纏足(紮腳)等等封建思想。雖然現代社會人們積極地投入爭取女性的合法權益,但我認為可以更進一步,因此我吴綽楠建議每年的國際婦女節3月8日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假期日,即是每年額外增加一天法定假期。

設立國際婦女節為法定假期日的好處包括讓香港特區居民對女性為社會作出的貢獻加以肯定,讓女性感到幸福感,從而增強歸屬感。同時讓女性和男性同時可以在繁忙的工作之中暫時抽身,並可以打理家務、處理生活私務或者休息。再者這更可以讓居民有時間外出消費,從而對現在消費低迷的社會環境注入新的動力。

綜觀全球的國家政策,一些發展中地區比如尼泊爾、越南、烏克蘭都有國際婦女節假期,甚至我們的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也在婦女節設立假期。香港特區作為已發展城市,更應該建立一片對女性親善的生活環境。

如果有人問我吴綽楠會否建言献策為國際婦女節3月8日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假期日,我絕對會請求落實建議。

2021/4/25
「深港連城」西部軌道(強化版)和友好愛國組織「民建聯」深圳辦事處 

為了響應中共中央對加強深港合作的號召,我建議強化「民建聯」本來的深港西部軌道的建議,最終目的是達到「深港連城」西部軌道的建設。新建深港西部高鐵路段的重點車站位置分別是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深圳灣口岸、港區西九龍和香港機場。

由於深港兩地機場的航線不一樣,兩地機場連成一線可以達到優勢互補,兩地機場航班的乘客可以通過高鐵快速前往另一國際機場換乘,節省旅客的寶貴時間。而且,這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更方便地去世界各地經商和留學,同時海外人民也更方便地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大城市投資、旅遊、生活等。

如果香港機場和港區西九龍之間有高鐵連線,這可以帶動兩個地方的新開發土地和老舊區域快速發展,有助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明日大嶼」發展項目,回應港人對房屋和經濟增長的需要。

另外,深圳灣口岸和港區西九龍之間的線路,這可以補償這線路之間沒有直通快速鐵路的不足,有助跨境商務人員、研究學術人員、跨境學生、遊客等人們的出行方便。

為了生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的港人可以成功在內地生活、創業、經商等,以及配合國務院有關港澳律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取得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的安排,還有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同胞對香港特區親北京建制組織「民建聯」有正確認識。

我建議「民建聯」在深圳設立一個辦事處,主要提供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創業、經商和法律等諮詢服務。讓移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的港人遇事時有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商務和法律的其他港人協助。

2020/10/29
雙贏的方案 - 香港特區的侮辱執法人員罪和容許全體執法人員配備隨身攝影機

建制派經民聯梁美芬議員聯同何君堯議員及民建聯張國鈞議員提出草案,在《公安條例》第17條加入「侮辱執法人員罪」。任何人蓄意向執法人員使用滋擾性或辱罵性言語或行為,或展示相關標語,初犯者最高罰款2000元,重犯者最高罰款500元及監禁一年。梁美芬議員認為這能起阻嚇作用,令公眾特別是年輕人有清楚意識,某些行為是不應該做。吳綽楠認同這草案可以減少執法人員和居民之間的衝突,特別是減少警務人員和食環署執法人員受到侮辱,這可以減少年輕人或者居民的過激行為。

反中亂港議員涂某卻表示不會支持有關草案,並認為只會令警民衝突增加,更表示只是單方面保障執法人員。另一名反中亂港議員林某則表示侮辱定義界線模糊,擔心立法會令公職人員與居民之間的衝突無日無之。這些言論已經是反中亂港的人為反而反的證據,這也證明反中亂港的人維護侮辱別人這一種行為。

侮辱的定義界線何來模糊,人所共知對別人說粗言穢語或惡言誹謗就是侮辱的其中一種。如果侮辱執法人員罪涉及以粗言穢語或惡言誹謗的侮辱,難以收集證據,所以只有侮辱執法人員罪是不足夠的。最近有一句流行俗語是「有片有真相」,只要執法人員戴上隨身攝影機,這就可以解決難以收集證據的問題,有了攝機各方的行動有所克制,這就可以同時保障執法人員和居民,這是一個雙贏的方案。再者,執法人員隨身攝機早獲多個不同國家廣泛採用,包括美國、英國、法國、荷蘭、澳洲等等,這等於世界主流都認同此做法。

其實警方現時已為隨身攝機訂立指引,警務人員開始攝錄時,須先錄下自己的名字、時間、地點,以及對擬攝事件的描述。指引亦規定,攝只會在有關事件結束後才終止,沒有遵從指引的警員是違規須受到處分,這就可以確保這個過程都會被攝。整體來說,侮辱執法人員罪和執法人員隨身攝機的安排,不論對執法人員還是居民也是百利而無一害。


2017/5/16